
板块一:改革政策
1.市场化转型升级
2.数字化转型升级
3.资本运作转型升级
4.管理机制转型升级
板块二:重大改革事项
1.改革战略部署
2.重大改革实践
3.主要改革成效
板块三:改革形势分析
1.三年改革圆满收官,成效显著
2.国企发展仍面临四大不足
板块四:未来展望
1.通过并购重组、混改等方式,向战略新兴领域优化布局
2.科技创新锻长板补短板,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3.由“混资本”向“改机制”转变,主要从五个维度推进
4.深化金融国企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
5.“管资本”监管新模式,“两类公司”持续深化改革
※本期内容摘自研究报告第四板块
阅读研究报告上半部分请点击下方文字
板块四:未来展望
1.通过并购重组、混改等方式,向战略新兴领域优化布局
我国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经历多个发展阶段,2004年《关于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中,主要选择石油石化、冶金、机械装备、汽车、电信、煤炭、商贸、交通运输、建筑业和投资业等21个行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

2012年后,经济增速下降,部分行业面临产能过剩问题,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稳妥推进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电力、钢铁、有色金属、航运、建材、旅游和航空服务等领域企业重组,鼓励煤炭、电力、冶金等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进行重组,国会并购重组主要集中于化解产能过剩方面。
2016年至2022年,央企数量由104家下降至97家,再进行大范围央企合并重组以减少数量的空间已较为有限。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肩负着新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使命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任务。
2022年7月,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的下一步总体目标是:有效解决央企之间的同质化竞争、重复建设问题,实现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产业结构更加清晰,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子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等,具体任务提出了“五个聚焦”。
国资委提出将在检验检测、医疗健康、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云计算、钢铁、物流等重点领域和战略性、前瞻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竞争能力强、资源配置优的一流企业。
其中,除装备制造、医疗健康、钢铁、物流等是国有资产整合的传统重点领域外,人工智能、新能源、云计算等领域也是后续加力布局的方向。从资源的流向上看,后续专业化整合将呈现出国有资本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和链长企业集中的特点,从而增强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加速迈进世界一流的目标。
此外,2016年推出第一批混改试点以来,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明显得到提升。2017-2019年国企利润总额增速上台阶,复合增速达15.8%。从推出混改试点的情况来看,混改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覆盖的领域也逐渐扩大,既包括电力、石油、交运、军工等传统制造业,也涵盖了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
从2020-2022年的混改项目推介会上看,混改项目也更加集中于前瞻性、战略性领域,并且更注重引入高质量的战略投资者。预计后续国有企业将通过并购重组、混改等方式继续优化产业布局,主要围绕二十大战略方向,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同时,传统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提升其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2.科技创新锻长板补短板,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由于国际形势演变更趋复杂,国际上单边、保护主义上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重要性明显提升,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有企业作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载体,将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在攻克“卡脖子”领域、促进产业链转型升级、保障供应链安全等方面起到一马当先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要发挥好中央企业的引领作用,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展现新作为。要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努力打造科技攻关重地,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努力打造科技人才高地,努力打造科技创新“特区”,加快打造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坚决把中央企业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具体领域上看,在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新材料、大飞机、发动机等产业薄弱环节,加快解决“卡脖子”问题;在信息、生物、能源、材料等方向,加快布局一批基础应用技术;在人工智能、空天技术、装备制造等方面,加快突破一批前沿技术;在电力装备、通信设备、高铁、核电、新能源等领域,加快锻造一批长板技术。从试点情况来看,2022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最新440 家科改示范企业名单,在2020年4月的名单基础上新增了236家企业。
440 家“科改示范企业”聚焦国有企业,涵盖了大中小型企业,但是以小型企业为主,多数处于快速发展壮大的成长期,行业上主要涵盖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科学技术服务领域。后续“科改示范企业”将尽快形成改革的标杆,为我国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国有企业,发挥典范的引领作用,并提供丰富的改革经验。
3.由“混资本”向“改机制”转变,主要从五个维度推进
国企混改的重点目前已从“混资本”转向“改机制”,“改机制”仍将是后续的国企改革的焦点内容,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主要从五个维度出发:

其一,股权结构优化方面,国企混改一般采用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的方式,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从而改变原有的国有股东绝对控制的局面。目前仍有不少国企在混改后仍存在原有股东一股独大的现象,未来企业将在混改过程中设计科学的股权结构,使得股权的分配在多方得到有效的均衡。未来“二次混改”、“双向混战”的模式有望加快,逐步探索合理的产权结构,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管理。
其二,管控模式改革方面,国有股东对企业的管控要加快从“控制”向“配置”转变,实施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以派出股权董事为依托的治理型管控,加强股权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和监督管理行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其三,完善治理结构方面,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组成,各主体应做到权责清晰。其中,董事会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包括董事会应建尽建,提高董事进行自主、独立、科学决策的能力,并提高外部董事的履职能力等。
其四,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决策、授权、激励、监督和制衡等机制,在经营运作过程中各项机制协调运转,并加强风险控制,包括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规机制建设等。
其五,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后续将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具体包括,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收入分配的机制,全面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分红激励、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方式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4.深化金融国企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

十八大以来的国资国企改革主要集中于国资体系内的国有企业,而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进程相对缓慢。2021年全国国有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及国有资本权益分别较2019年提升31.8%、32.1%和33.9%,而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别较2019年增长20.2%、19.5%和25.9%,增速低于国有非金融企业。
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后续金融体制的改革将继续拓展,金融国企改革有望向纵深推进,推进方向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2018 年,《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主体责任,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加快构建起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框架。2021 年,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预计后续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将持续完善,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并优化资本战略布局。
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国有企业推进和落实国家战略。
具体措施或包括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党委会与企业领导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讨论等。此外,将继续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薪酬分配和相关激励机制等。
三是,“金控模式”加快推广,协同资源、做大做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中央系、地方系、民营系、互联网系等,但在此前的发展中存在着盲目扩大、风险累积的问题,202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央行也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公司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中信金控、北京金控、招商金控相继获得牌照,央企和国资更具优势,下一步央行将稳妥有序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
5.“管资本”监管新模式,“两类公司”持续深化改革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201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开始从“管资产”向“管资本”方向转变,逐步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国资监管架构。

经过多年的试点工作,部分企业经营业绩稳中向好,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9家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营业收入9.5万亿元、同比增长22.1%,实现净利润6900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的40%,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均显著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
2022年6月,中国宝武、国投、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和中国建材等5家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等12 家企业继续深化试点。12月,中国诚通、中国国新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诚点转入持续深化改革阶段。
后续“两类公司”的改革深化将从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产业布局等多方面出发,稳步实施综合性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另外,国资委此前提出将确保“十四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占比达到30%至35%,并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研究提出1个至2个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投资领域。后续“两类公司”将运用基金、直投等方式开展战略性投资,形成新产业集群,并通过资产收购、股权投资、业务整合等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400-99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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